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防风险 保安全 迎大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函
KY.COM开元体育(中国)集团公司:2019-09-06
浏览次数:1510
苏交执法质函〔2019〕90号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厅公路中心、港航中心,省交建局,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有力保障行业安全稳定,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防风险 保安全 迎大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交安〔2019〕8号)精神,切实保障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营造和谐的安全环境,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10月,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集中开展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以最严格的管控力度、最严厉的执法手段、最严肃的责任倒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省在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和安全管理,重点是高处作业平台;各类起重机械、满堂支架、脚手架、大型模板使用及安装拆除作业;大型临建设施及钢筋加工场、拌合场、预制场、驻地建设;土方高填、大开挖区域。
三、检查重点
各地、各工程项目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属地所有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并尽快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对施工便道便桥、高空作业平台、架桥设备设施、大型支架模板系统等关键部位和特殊作业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督促施工单位重点对桥梁、隧道、高边坡、深基坑、临边临水作业等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加强安全管控,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各项措施。
(一)施工现场
1.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临时用电、“三违”现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否经监理审批;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临时用电方案布设;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是否正确且牢固可靠;开关箱是否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保的要求;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作业;吊装与安装拆除作业是否安排专人指挥;施工现场是否违规使用吊机运载人员;是否违规运输、储存和使用民爆物品。
2.起重设备、大型架设设施、大型模板支撑体系
起重吊装作业前是否对起重设备安全装置、钢丝绳、滑轮、吊索等进行检查;吊装大、重、新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前是否进行试吊;大型模板的安装与拆除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按规范进行编制,是否对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性能等进行验算并验算合格;是否对大型模板支撑体系开展日常监控、检查;模板支撑体系拆除前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及时保养船机设备;起重作业时是否设置了警戒区。
3.高填方、大开挖区域
深基坑开挖、基坑支护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大开挖基坑是否按照方案设计坡比进行放坡,是否按规定监测土体稳定性,边坡支护是否定期检查;高填方作业是否根据现场实际开展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高填方、大开挖作业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高填方作业区边缘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是否设置边坡临时排水设施;是否对深基坑及周围构筑物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高填方施工时是否避免交叉作业。
4.工序转换、交叉作业
工序转换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序开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设置完备;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是否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5.支架工程
满堂支架和脚手架等支架工程搭设与拆除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支架基础是否根据所受荷载和支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地质等情况进行设计及验算;支架的搭设与拆除是否严格按照规范和方案进行操作;支架预压加载、卸载是否按预压方案要求实施;是否对支架工程开展日常监测、监控及检查;浇筑混凝土是否对支架的基础沉降、架体变形进行监测及检查;是否结合季节性施工对支架工程采取防护等措施。
(二)安全管理
1.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各地是否建立了“统一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明晰,是否对本地区工程安全行业工作开展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掌握地区安全工作动态;是否存在着一人多岗和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是否不足,在岗人员安全监管能力是否不足等现象。
2.工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工程安全管理力量薄弱,对安全工作资源配置不够的情形;监理单位是否存在不能深入地开展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水平总体不高的情形;施工企业是否存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不能很好地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履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形。
四、检查安排
(一)临战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各地、各项目根据工程实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全面摸排、整改安全隐患,细化管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基本就绪。
(二)实战阶段(9月15日至9月20日)。各地、各项目按照适度推进、逐步趋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提升安全管控措施要求,应急各项准备就绪。
(三)决战阶段(9月20日至10月7日)。各地、各项目按照工作方案,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周密实施管控措施,深化落实各项工作,确保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项目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结合工程实际以及属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工程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各地、各项目要紧紧抓住各类高处施工作业平台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要重点突破,抓出成效。要深入推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实施重大施工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施工单位要提升施工方案编制水平,突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控制,施工单位要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视,强化施工过程风险管控。
(三)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各地、各项目要认真梳理本行业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重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针对施工现场的重点整治内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采取专项督查、专家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有通报、有整改、有回复、有影像资料。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对检查重点内容应实施动态排查。强化科技支撑,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施工工艺、设备的本质安全性,预防和避免“三违”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习惯性、反复性违章行为,确保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到实处。
(四)分析研判,重在治本
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机构,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从安全管理体系和施工方案的角度认真研判其根本原因,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切实从本质上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9月20日前,省局将组织专业力量对省直管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请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大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工作动态和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与统计分析,从即日起至10月7日,每周五16:00前上报安全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统计报表、本周执法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和下一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于10月8日9:00前报送“防风险 保安全 迎大庆”工作小结。
联系人:张龙健,18915996653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19年9月6日